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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第二季度中心组学习



发布时间:2013-06-21 12:00:00   手机阅读量:1
管理员
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3-06-21

                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第二季度中心组学习

    6月21日下午,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第二季度中心组学习,学习讨论了《北京建筑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局今年下发的《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北京建筑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首先,赵会安书记宣读了实施细则内容,大家共同研读学习。随后,赵书记表示,由于我们所面临的市场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风险也越来越多,局和公司积极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有效防治各种风险非常必要,同时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有效保护。领导干部一起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商讨企业重大事宜,是在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及聪明才智的同时,将企业开展的重要工作的风险点降到“最低”,这对企业发展非常有益。希望大家在进行“三重一大”决策时,要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本着对企业负责的精神,使我们的每一项决策,都将风险降到最低。
    公司各位领导均表示,《细则》的出台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不仅明确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决策原则,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决策的基本程序,更对执行后的监督、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对现实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公司在今后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中,将严格贯彻执行,规避决策风险。
    闫广东总经理表示,《细则》的出台对于公司规避企业风险和领导人个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避免出现“一言堂”,防止决策失误,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因此,公司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作为企业领导人,要准确把握企业决策的各项原则,增强依法决策的观念,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注重防范决策风险。 
    通过此次讨论学习,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北京建筑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公司决策制定的规范化指明了方向。


                                         (洪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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