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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举办2014年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14-04-03 12:00:00   
管理员
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04-03

                 公司举办2014年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根据《关于下发局2014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于3月28日举办了2014年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由公司法律事务室方骏梁副主任主讲。公司领导赵会安书记、姚春国总经济师、曾文副总工程师及公司经营管理科、企业管理科和各项目法律事务联络员(分会场视频)参加了培训。

       
    培训以“公司法修正案与办理鑫基遗留案件的思考”为课题。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一是鑫基遗留施工合同类纠纷案介绍与风险防范;二是公司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介绍;三是公司法修正案和两部司法解释与启示;四是提问、互动与思考。
    方主任从总包房建企业的角度,引用办理鑫基遗留案件过程中的真实案例,结合实务当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管理盲点,着重在项目虚假或虚构、项目违法、队伍选择与分包违法、施工合同签订与履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质量与安全管理等问题上,就如何保护房建总包企业的利益,进行了专业透彻的讲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大家对上述潜在的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于公司法修正案与两部司法解释,方主任从基础的法律概念讲起,逐渐引申出基本法,最后对新实行的司法解释进行了重点解读。由浅入深,生动形象,使人易懂。
    赵会安书记进行了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公司法律事务室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所做的工作提出肯定,对在局年度法律事务考核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提出表扬,在新的一年里,赵书记要求法律事务室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加强业务学习,把鑫基遗留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好;其次对各项目法律事务联络员也提出具体要求,随着公司自营项目的增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会随即增多,各法律事务联络员要和公司法律事务室加强沟通联系,赵书记提出,“遇到法律纠纷并不可怕,我们要冷静分析,积极应对,坚决把各类法律纠纷消灭在风险可控的状态下”;最后,赵书记对此次培训予以了肯定,要求法律事务室按照局普法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2014年普法计划,全面落实好公司全年的普法工作。
                                          ( 胡鹏飞)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