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
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4-12-05
|
“12•4”国家宪法日,大家一起读《宪法》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公司为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观念,开展了一次“大家一起读《宪法》”的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针对宪法的性质、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展开,让大家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首要任务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即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制度、选举制度等其他根本制度。因此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都是宪法的具体化,所以增强宪法意识才能让法律意思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国家依法治国,政党依宪治国的进程,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并提出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经国家任命的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此次普法活动通过公司网站、机关QQ群、项目法律事务联络群,采取视频讲解加文字说明的方式进行宣传,让公司及项目职工对我国宪法的性质、任务、内容等有了更加细致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为促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胡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