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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骏梁主任荣获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事)业“优秀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6-01-28 12:00:00   手机阅读量:1
管理员
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8

方骏梁主任荣获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事)业“优秀法律顾问”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七届全国交通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交企法字[2015]21号),经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方骏梁主任荣获第七届全国交通企业“优秀法律顾问”。此奖项属部级,三年评选一次。
    方骏梁主任热爱中国交通法治工作,在建筑企业法务工作中,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有创新精神和突出表现,勇于并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务专业水平,在本行业法律事务及法律风险与诉讼风险管控方面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及非诉讼解决等领域有专长。
    近三年来,在公司法律部、企业规划部的指导和本单位正确领导及各科室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处理多个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诸多法律风险,为北京建筑分公司的“平稳过渡”做出了积极贡献。

   
                                   (胡鹏飞)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